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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经济学院2024年度本科生实习 工作实施方案

  • 来源:经济学院
  • 发布者:经济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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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我院2024年度本科生实习工作,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本科生实习工作的通知》,经济学院2022级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金融工程四个专业共计281名学生将在暑假期间进行专业实习的工作环节。

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暑假期间2022级学生专业实习教学实施方案。

一、经济学院见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王胜利(院长)  15802924169

成员:王 森(党委书记) 13720770055

侯颖怡(党委副书记) 13572901587

徐 梅(教学副院长)18710516958

齐佳(年级辅导员) 18191198866

李进武(学院教务办) 13891434053

魏富平(学院教务办) 15029611603

杜 佳(学院办公室) 17795838189

二、2022级本科学生专业见习要求及指导安排

要求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并将实习回执函于7月9日前交学习委员处。学生专业实习主要有自主实习和集中实习两种形式。

(一)对拟自主实习学生的建议

1、尽量到有熟人或有明确关系介绍的单位实习,尽量与实习单位签订有效的实习协议。

2、到正规、合法的企事业单位实习,尽量到与所学专业相关或与就业意愿相一致的单位实习。

(二)对拟参加集中实习学生的建议

1、通过学生自愿报名确定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中实习(具体单位待后期通知)。

2、鼓励三人以上结伴集体实习

3、鼓励省外三人以上结伴集体实习。

学院将为各专业学生安排专业实习指导老师并公布实习指导老师联系电话,学生可就专业实习中的专业问题、生活问题等向实习指导老师咨询。实习指导老师原则上还是各位同学的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指导老师。

三、实习工作日程安排

(一)实习时间

所有专业于2024年7月15日至8月23日(共计6周)。

(二)实习材料:

1、实习日志:如实记录实习日志(各专业不少于30天),简要说明实习期间每天承担办理的具体事项,自己担任的角色以及个人的心得体会等。实习日志作为学院检查学生实习状况的重要依据,按比例记入实习总成绩。

2、实习鉴定表:包含实习书面总结一篇(不少于2000字),社会调查报告或案例分析一篇(不少于4000字),要求手写。

3、交回材料要求:实习单位和指导老师需在学生实习鉴定表上填写评语,做出实习鉴定并加盖单位公章。鉴定内容包括:学生实习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执行政策、纪律情况;实习工作态度;业务工作能力;完成实习任务情况等。

4、交回时间要求:待学生返校后一周内(即9月1日前)交各班学习委员,学委统一收齐后,按照材料类别(日志、鉴定表)和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交学院教务办公室。

四、实习安全和纪律

实习生必须增强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并保证实习单位的各类安全,严守实习单位的商业机密,不得因个人违规行为造成实习单位的各种损失。

实习生必须遵守学院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组织外出游玩;不得向实习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实习生必须按时到实习单位报到,如期完成实习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逃避实习或缩短实习期限;要尊重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不履行请假手续脱离实习或假满不及时归队者,均以旷课论处;要自觉维护学院荣誉,杜绝违法乱纪行为。学院将对实习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对于在实习期间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将按照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实习学生必须在实习介绍信回执中详细注明实习单位地址以及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等内容以备检查;实习单位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将新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告知系实习领导小组成员。对因实习介绍信回执有关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准确而导致无法进行实习检查的学生,学校将按未参加实习论处,实习成绩记为不及格。

在实习期间,如发生重大问题或有困难无法解决时,请及时与实习指导老师和领导小组老师取得联系。

五、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

实习成绩将由实习表现、实习日志、实习总结、社会调查报告(案例分析)等几部分构成,各部分成绩将由实习指导教师和专业课教师评阅后给定成绩。实习结束后,我院将按照《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评选出优秀实习生。

经济学院专业实习领导小组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