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西北政法大学经济学院网站!

  1. 首页
  2. 通知公告
  3. 正文
点击显示栏目

通知公告

西北政法大学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招生简章

  • 来源:经济学院
  • 发布者:经济学院01
  • 浏览量:

为拓宽我校学生知识面、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增强我校学生的就业能力,满足同学们在校期间辅修第二专业的需求,根据我校《本科学生辅修制度管理办法》,开设辅修第二专业教育。

辅修第二专业是指学生在主修专业修业年限内,在学好主修专业的同时,自愿选读一个辅修专业,毕业时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学生修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后,应能掌握辅修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辅修专业的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结合第二学历全部课程采取学分制的特点,并结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培养同学们系统掌握理论知识和实际应用的能力。在学分互认优势的基础上,为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同学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系统学习。

一、教学计划

法学

序号

课程名

学分

学时

备注

1

宪法学

2

51

2

刑事诉讼法学

3

51

3

国际法

3

51

4

国际经济法概论

3

51

5

国际私法

2

48

6

经济法概论

3

51

7

合同法

2

48

8

法理学

3

51

9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3

42

10

知识产权法

2

42

11

中国法制史

3

51

12

刑法学

3

48

13

民事诉讼法学

3

48

14

行政法学

2

42

15

民法学

3

48

合计

40

                         

经济管理(会计)

序号

课程名

学分

学时

备注

1

市场营销

3

54

2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4

64

3

线性代数

4

64

4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3

54

5

金融理论与实务

3

54

6

资产评估

3

54

7

高级财务会计

4

64

8

审计学

4

64

9

财务报表分析

4

64

10

会计制度设计

3

60

11

35

12

13

14

15

合计

提示:开设课程分五个学期授课。时间安排为:每年4月下旬至10月下旬,10月下旬至次年4月下旬,直至第五学期结束授课。

二、报名条件

普通高校本科在校生

三、学习方式

采取业余学习形式,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

四、报名地点

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天平楼A606(经济学院培训辅导中心)。

五、联系方式

02988182681 18710971721 联系人:杜老师